一、为什么修订?
《“十四五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》明确了“百十万千”的培育目标,“十四五”时期(2021-2025年)我国将推动形成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、十万家 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、一万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一千家制造业单项冠军。
“十四五”以来,全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1.76万家,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,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,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基本形成。
正是因为数量目标基本完成了,所以要提质,推动培育工作标准提升、流程优化、管理规范、服务协同,持续擦亮专精特新“金字招牌”。
二、修订了哪些内容?
(一)健全培育体系。
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,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合并,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。
(二)优化认定标准。
1、考虑外向型企业(以出口为主的企业)的特点,将细分领域国际市场占有率也纳入认定标准。
2、要求Ι类知识产权应为企业自主申请,且排名前三,转让的一律不再认可。
3、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各省自主设定的15分特色化指标,实现全国“一把尺”。
4、适当提高门槛要求。以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为例,将营业收入提升至5000万元以上,研发费用提升至近两年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,Ι类知识产权提升至4项以上。
5、本办法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。在本办法实施前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 “小巨人”企业继续有效,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,失效后按本办法重新认定或复核。
(三)加强过程管理。
推广实施“双随机”审核机制(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多个专家组、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),规定专家组应包含一定数量的产业专家和财务专家。
三、评价体系
1、2024年12月,工信部印发的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》(工信厅企业〔2024〕75号),从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创新能力、成长性等方面定量评估企业综合发展质量。
2、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分以上(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 50 分以上即可),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达到60分以上(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 60 分以上即可)。
四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/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标准变化对比
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变化对比
1.从事细分市场年限:2年以上(2022版政策);3年以上(2026版政策)。
2.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:1000万元以上(2022版政策);1500万以上(2026版政策)。
3.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:评分指标,非基本条件(2022版政策);不低于80%(2026版政策)。
4.上年末资产负债率:评分指标,非基本条件(2022版政策);不高于80%(2026版政策)。
5.研发费用: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(2022版政策);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100万元(2026版政策)。
6.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占比:上年度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3%(2022版政策);近两年研发费用占比均不低于3%(2026版政策)。
7.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数量:评分指标,非基本条件(2022版政策);拥有1项以上I类知识产权(不包含转让,且申请企业应在权利人中排名前三)(2026版政策)。
8.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:评分指标,非基本条件(2022版政策);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(2026版政策)。
9.直通车条件:(1)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;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。(2)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。(3)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6000万元以上。(4)近三年进入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。(以上直通车条件均取消)
10.评价指标:60分以上(2022版政策);50分以上(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 50 分以上即可)(2026版政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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